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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改革又出新提案,年薪要高于11w美金!留学生该哭还是该笑?
By HiDreamer
Tag:
H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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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
05/04/2017
自从川普上台后,关于H1B工作签证的改革问题的讨论一直就没有停歇过。 今年4月19日,川普正式签署的“买美国货,用美国人”的行政命令更是引发热议。行政令要求联邦机构(国务院、司法部、国土安全部和劳工部)研究收紧H1B签证,确保只有外国高级专业人才可利用此签证在美工作,并特别强调“不能再让H-1B 持有者取代美国工人”。 到4月底,为了响应川普对于H1B改革的号召,美国2位议员正式向国会提交了新的H1B改革议案。目前,议案尚处于提案阶段,如果国会众议院投票通过,就意味着川普行的政令有了具体的执行议案。 对于留学生而言,这份新出的议案对我们是有利还是有弊呢?不妨让我们仔细看看议案的具体条款。 根据美国议员网站(brooks.house.gov)上的信息,这份提案简称为“American Jobs First Act of 2017”。 提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雇主为外籍雇员申请H1B有要求: 1. 工资要求(满足一条或以上): A. 年薪必须高于从事相似职业的美国员工(公民、绿卡持有者)从事该岗位前两年的年薪水平; B. 年薪高于11万美金; 2. 其他要求: 为外籍员工申请H-1B的雇主不得向该员工收取任何费用、罚金等,即便雇员主动提出缴纳一部分费用,雇主也不能接受; 雇主不得以任何借口变相要求H1B雇员缴纳任何费用; 雇主不得因H1B员工提前终止工作合同个人收取罚款; 雇主为外籍员工申请了H-1B、许诺为其提供全职或兼职岗位工作后,即使出现工作量不足、员工没有相应从业资质,也必须为其支付全额工资; 雇主必须向使用H-1B的外籍员工提供与从事相似工作的美籍员工一样的福利,例如医疗保险、退休金、年度奖金等; 在开始使用H-1B的前两年,不得以工资、福利纠纷为由发起罢工、停工; 在雇佣H-1B员工的前两年,不得以任何非合理原因解雇从事相似或相同工作的美国本土员工; 申请H-1B的雇主不可以与第三方签订雇佣合同,派遣H-1B外籍员工前往第三方公司接替、取代美国员工的工作; 雇主在雇佣外籍员工之前,必须使用过美国主流招聘渠道、且提供合理薪资的情况下依然无法招聘到合适的美国员工时,才能招聘外籍员工。 二. 增加雇佣外籍员工政策透明度的条款: 雇主应妥善保管所有外籍员工申请材料,以配合抽检; 在为外籍员工递交工作签证申请后,需要在一个工作日之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员工,并在公司网站进行公示;不得晚于5个工作日,在外籍员工就职的办公区张贴通知。如果雇主没有做到以上情况,那么将面临申请被拒、或两年内不得再提交相似申请的惩罚; 劳工部也需在其官网公示H-1B相关信息。 三. 加大H-1B调查力度: 劳工部可针对任何一份投诉对申请H-1B的雇主进行调查,在投诉提交的30天内做出反应; 任何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若被持有工作签证的外籍员工取代遭开除,均可向劳工部提交投诉; 劳工部有权利终止、暂停已经生效的外籍员工工作签证,以配合正在进行的调查或响应调查结果; 对于违反规定的雇主给予数万至数十万美金不等的罚款,撤销该份H-1B,雇主在未来多年内不得再次申请H-1B。 与过去的H1B随机抽奖式的发放方式相比,新的改革提案对留学生而言有利也有弊。 根据之前的抽签制度:每年分配的签证数量上限为65000份,另有2万份签证时提供给那些在美帝大学获得硕士学位的学生。很多外包公司会滥用这个系统的bug,通过大量申请签证提高“中标率”,由于签证不会优先考虑雇用特定技术人才的当地公司,一些具有专业技术的外国学生很容易就在“抽签”的洪流中被刷下去。 新的改革提案取消了国家配额的限制,简化了申请流程;并且大大提高了申请的门槛,将年薪标准由6万提高到11万;重点是新的提案可以严重打击弄虚作假的外包公司滥用名额的现象,从而使真正的人才可以有更大的机率抽中名额。 对于中国留学生而言,尤其是那些优秀有能力的留学生,如在硅谷的高科技公司工作的高学历人群而言,这意味着获得和H1B的机率增大了。不过新的提案也有弊端,那就是现在出国留学的本科生越来越多,本科毕业生要想在美国找到一份高薪工作的难度可能会开始加大。 总结起来,川普的新政走的就是“以技能水平为准考核”的路线,想要留在美国的留学生还是要以提高自身实力为终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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