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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政治归于政治,让法律归于法律:谈如何恢复美国的核心竞争力
By 猪肉  
OP 02/10/2017

2017年的春节注定无法平静度过,虽然美国没有假期,但是新上任的美国总统挑起的诸多喧嚣远远盖过了中国的爆竹。针对7个无法控制恐怖主义的国家所实施的暂时禁令(被媒体简单地歪曲成“穆斯林禁令”)引起国内外的一片哗然,当中夹杂着各种“川普让美国核心竞争力丧失”的声音,似乎美国之所以强大靠的是穆斯林一样。笔者不才,实在是想不出来暂停7个跟美国没有商业往来的国家的签证跟美国的核心竞争力有什么关系,但却有心跟大家8一8美国的核心竞争力究竟是什么。

美国的核心竞争力是法制

美国立国200多年,能够一步步爬到世界唯一的强权,靠的是什么,笔者认为不是飞机大炮,不是美元和华尔街,不是硅谷和高科技,也不是民主自由。上面这些都是结果,而造成这些结果的原因,是法制。

从建国之初,美国的建国先贤们就对自己创造的“政府”这个怪物有着异常的警惕,他们从与英政府打交道的过程中深有体会,政府是可以随时调动包括军队在内的强力手段,可以调动上千亿来自税收的财富和大批精英的巨兽,如果没有制度的保证,那个原本期望是为人民效力的联邦政府,轻而易举地就可以做到金蝉脱壳,变成一个临驾于人民之上的怪物。因此,美国的宪法设计了一个非常精巧的结构,它旨在限制联邦政府权力的无限扩张。防止联邦政府干涉和剥夺美国人民的自由。政府和人民时时处于互相制约的状态之中。这个运转结构也是美国稳定的原因之一:政府时时处于强有力的监督之下,它就不容易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太远;同时,人民有了充分的自由,他们有了表达意愿的渠道以及宣泄情绪的出口,也就不容易积怨至深从而产生爆发性的破坏力。正是靠着这样的制度,美国才能在200多年里一次次渡过难关,一步步爬上世界强权的顶端。(节选自《历史深处的忧虑》)正因为美国宪法的作者们对政府权力的不信任,让美国的体制,从根源上保证了法制的纯粹性,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几个字。法制的社会,最大限度的抑制了腐败的侵蚀,保证了这个200多岁的国家仍然有着年轻人一样的执行力和创造力。

美国人对于法律有着近乎偏执的“洁癖”,中国人也许很难理解美国人对法律的这种执着。大家都知道70年代的水门事件,现任总统在竞争对手的办公室安装窃听器,这样的事情竟然可以导致总统被迫辞职,可见一斑。就是这种对“合法”的洁癖,保护了每一个哪怕最卑微的人的权利,让腐败无处藏身。

可是到了2016年,以现在的眼光再来水门事件,即使是美国人也会发现,在经历了棱镜门,邮件门之后,美国人对政治腐败的容忍度已经越来越高了。如今的美国,非法移民可以公然上街游行,地方政府公开宣称不执行联邦法律,甚至总统可以公开鼓励大家出来投票支持非法移民,违法的成本越来越趋近于零,我们不禁要问,美国究竟怎么了。

政治正确和法律的关系

从70-80年代开始,一个幽灵就徘徊在美利坚大陆上空。他诞生于人们的善意,成长于美国最繁荣的时代;它头上顶着民主和自由最高成就的光环,是左派的最高政治议题。他就是政治正确。

政治正确和法律有什么关系呢?政治正确是不是一项法律?我们可以看看一个叫做EO11246的东西,EO就是executive order,也就是总统令。EO11246是由约翰逊总统在1965年签发的总统令,俗称affirmative action,也就是华人口中简称的AA。它规定了与政府有一万美元以上生意的企业招聘时都不得歧视种族,肤色,性别,信仰和国籍。AA的出发点是极好的,也得到了大部分人的拥护。在之后的几十年里,多位总统,包括民主党和共和党的,都发布了EO为AA增加了新的内容,例如2014年奥巴马把性取向加入到AA里面,正式把LGBT列入了AA的保护范围。可以说,AA就是政治正确的法律基础之一。它的逻辑是,少数族裔和弱势群体,需要更多的保护,我们可以用法律的形式来提供这种保护。

可是魔鬼永远在细节里。AA要如何执行?我们怎样才能有效的检验企业有没有在雇佣的时候歧视种族呢?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数一数,到底雇佣了几个黑人,几个白人,看看是否和人口比例一致。也就是说,AA的执行方法只看结果,最后追求的是结果的公平。可是企业雇人的时候本来应该考虑的是人的工作能力,也就是说,AA是在原有的规则基础上,增加了一个规则,除了看工作能力之外,还要看种族,肤色等等。看到这里,大家认为AA是在消除种族歧视,还是在鼓励种族歧视呢?很简单,我们借用民权运动家马丁路德金的名言: “I have a dream that my four little children will one day live in a nation where they will not be judged by the color of their skin but by the content of their character. (我梦想有一天,我的四个孩子将在一个不是以他们的肤色,而是以他们的品格优劣来评价他们的国度里生活。)” 换句话说,凡不以品格而是以肤色来评价人的,皆为种族歧视。

政治正确是法制的毒药

除了鼓励种族歧视,AA对美国的法制本身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我们都知道,法律本身是不应该有任何倾向的。很多法院的屋顶上有一座正义女神的雕塑,正义女神一手持剑,一手天平,脸上蒙着一块布盖住眼睛;为什么正义女神蒙着眼呢?那是因为这代表了法律的公平性,不受执法者的倾向影响。法律不管你的黑白,美丑,贫富,都对你一视同仁。把种族,肤色这些东西写进法律,挑战了法律的严肃性,更破坏了法律公平性的根基。更可怕的是,政治正确不是一个逻辑系统。我们知道法律是一个很讲究逻辑的系统,一件事非黑即白,必须说清楚。可是政治正确里面有一些东西是互相矛盾的,例如你不能歧视穆斯林,所以必须尊重穆斯林的观点,可是穆斯林本身反对女权,反对同性恋权利,但是女权和同性恋也是政治正确保护的对象。这个时候不同的政治正确就发生了矛盾。于是大家就只好给政治正确分出等级,即有一些人比另一些更正确:比如穆斯林高于黑人高于西裔高于同性恋高于女权高于白人高于亚裔。但是这些不同的类别又有重叠,例如黑人同性恋遇到白人穆斯林怎么办呢?为了处理这些复杂逻辑,人们只好在法律之上叠加层层规则,严重污染了法律的纯洁性。如今,当政治正确从最初的企业扩散到了大学,新闻媒体甚至执法机构当中的时候,它与法律的矛盾就更激烈的爆发出来了。

不要小看这种污染的破坏力,法律之所以是法律,主要看的就是一个纯粹性。一旦大家发现,法律之上还可以有更高的“法律”,那么就没有人把法律当回事了。这几年美国的法制崩坏,民众已经习惯了政府或者媒体用政治正确来取代法律。所以当有人问奥巴马“undocumented citizens”是否应该投票时,奥巴马甚至没有意识到不在“undocumented citizen”,因为citizen本身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在左派的眼里,政治正确才是最高原则,法律是没有地位的。

那么究竟是谁,出于什么目的在推动政治正确呢?当我们讨论一件事的动机的时候,我们只要看看谁是受益者,那么动机基本上就出来了。在一个政治正确挂帅的世界里,判定对错的标准是“正确”,而不是“合法”。可是与受到民主选举体系制约的法律不同,“正确”由谁来定义呢?当然是政府,是掌握了话语权的社会精英。对于社会精英来说,推销政治正确其实就是扩张自己的权力,让他们得以绕开建国先贤们精心设计来制约他们的法律体系来达到自己的政治,经济目的;所以支持政治正确的急先锋,除了民主党的政客外,就是一干社会精英:华尔街的大鳄,大学教授,新闻媒体和好莱坞人士;按照这样的趋势发展下去,社会将会走入一个危险的泥潭:精英们的权利将会不受控制的膨胀,而这种膨胀的结果只有一个,腐败。草根民众会是最大的受害者,当你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只要你反抗,就把你打为racist,supremacist,hater等等,这种可以随意罗织的罪名这比严密的法律更合精英们的胃口。

如何恢复美国的竞争力

随着2016年的美国大选落下帷幕,川普正式当选为美国第45任总统。川普的竞选之路,就是对政治正确的战争之路。美国的草根民众,用他们的选票在社会精英们的脸上,狠狠的扇了一巴掌。但是这一巴掌显然是不够的,这几十年来政治正确对法制的伤害已经很深,川普要怎样做,才能恢复法律的荣光呢?

在竞选的时候我们就说过,本届总统对美国政治版图会有深远的影响,其中最大的莫过于任命最高法院大法官。由于大法官是终生制,而除了刚刚去世的Scalia,现任大法官有3个已经进入退休年龄,83岁的Ginsberg,80岁的Kennedy和78岁的Breyer,也就是说本届总统会有机会任命至少一个,可能四个最高法大法官;

大法官的职责是解释法律,最高法官的职责则是解释宪法。最高法院的9个大法官,从美国建国以来一直都是保守派占多数,直到奥巴马时代,自由派大法官第一次占据多数,因此美国的法制进入了一个群魔乱舞的时代。虽然说左派的思想是人类进步的一个重要推动因素,但是不得不说,左派真的不适合做法官的。如前所述,在左派的眼中,法律只是达成目标的手段,是可以随意涂改的作品。2016年最高法院关于政治正确的几个判例表达出了非常危险的信号,其中德克萨斯大学和Fisher的案例,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高法正式承认了一个学校在招生政策中系统性的考虑种族是合法的(之前也有判定某个program合法),尽管高法指出了这个判例只适用于德州大学这个独一无二的招生政策,但这种亵渎法律的行为来自神圣的高法,还是令人扼腕。

再看最近川普提名大法官Gorsuch,关于这个人选如何,说起来太复杂,我们就看看两边议员对他的评价:民主党人反对这项提名的理由大部分是:“他不支持妇女,不支持同性。我们要的候选人必须是支持妇女权益,支持LGBT,支持投票权,blah blah blah”,而共和党人支持他的理由则是“他严格维护宪法,按条文而不是自己的好恶或者判决的影响来解释法律,这正是大法官应有的素质”,两边一对比,这个人选好不好,相信读者都能判断。

随着川普当选,并且共和党控制了议会多数,基本上可以肯定保守大法官数量会回复平衡。值得一提的是,川普本人早就表态,他不会废除AA,也不会废除奥巴马的如厕令之类的EO,一切都交给大法官来处理。这才是一个右派应该有的态度:政治归政治,法律归法律。有了这样的总统在白宫,我们终于可以对回复美国的核心竞争力有了一些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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