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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掉福尔摩斯,只有他能做到
By 波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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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
01/11/2017
这几天波叔在追剧。 《神探夏洛克》新一季回归。卷福和花生又在屏幕上相爱相杀了。 这是第四季的《神探夏洛克》了,而之前各种版本的福尔摩斯影视剧多得数不过来。 有人说,《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世界上被改编成影视作品最多的小说。 也就是说,福尔摩斯就是欧美文学的最大IP……要不要加“之一”,波叔想了想,觉得不加都可以。 创造福尔摩斯这个人物的,就是他—— 阿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 按照规矩,还应该在他的名字前面加个Sir(爵士),因为英国皇室给他授了爵,我们得尊称他为“阿瑟·柯南·道尔爵士”。 他1859年出生在英国的苏格兰,家境一般,父亲是个不得志的酒鬼,他和母亲的关系却很好,有什么话都跟妈妈说,母子俩通信的习惯保持了一辈子。 可能有人会以为,爵士是照着自己的模样来塑造福尔摩斯的吧。不过波叔觉得,还是华生更像他本人。 一样的大圆脸,小胡子,性格温和,随遇而安,还都拥有同一个职业:医生。 柯南·道尔学医是听从家里的安排,读的是爱丁堡大学的医学院。 在医学院,柯南·道尔得到一个机会,在他的老师约瑟夫·贝尔医生的诊所里兼职。 干什么呢?和现在医院里负责挂号的工作人员差不多:接待患者,拿着他们的名单,把他们领到医生面前。 时间长了,柯南·道尔发现,这贝尔医生有一个很神的本事,就是第一次见到一个陌生的病人,不用做什么检查,也不用问问题,他就能一口说出病人的性格、习性和得了什么病。 对贝尔来说,这就像说你爱喝酒是因为你口袋里揣着酒瓶一样简单。做医生嘛,本来就要望闻问切,善于观察是很必要的。 柯南·道尔可羡慕这一招了,耳濡目染,勤学苦练,没过多久,他也解锁了这个技能。当然一开始可能还不够熟练,不过实践机会多,去餐馆吃个饭都在琢磨对面那客人是什么身份。 你肯定想到:这不就是神探夏洛克最擅长的吗? 对啊,这位贝尔医生就是福尔摩斯的原型。和福尔摩斯一样,他也对犯罪学特别感兴趣,也长了一个鹰钩鼻子。 这些都给柯南·道尔留下了深刻印象,总有一天他会写到书里去。 在读一些侦探小说时,我吃惊地发现,几乎每个案件的破获都出自偶然。于是我想自己试着写一个故事,让主人公像贝尔一生对付疾病一样对付自己的罪犯,只凭科学,不靠偶然。结果我创造了夏洛克·福尔摩斯。 咦,他不是学医的吗?为什么会有写书的想法? 柯南·道尔从小就爱看冒险小说,自己更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在学校里,男孩子都喜欢围着他,听他讲故事。 他很早就学会了制造悬念。当讲到有人把刀架在女主角脖子上时,他就故意停下来。胃口被吊起来了,想继续往下听?好,先给我一个果酱馅饼。 你们看,日后有多少读者被福尔摩斯的破案故事撩拨得不一口气读完不罢休,这些技巧人家早就掌握了。 长大一点,柯南·道尔开始自己摸索写作。20岁的时候,他就在《律师杂志》发表了处女作、小说《神秘的撒里萨山谷》,第一次得到了稿费。之后,他就一直写作、投稿、收到稿费。 他投稿很有策略:把自认为有文学性的、内涵深刻的作品投给严肃一点的杂志,把年轻人喜欢的情感浪漫传奇故事投给通俗一点的杂志。相当于我们中国的《收获》和《故事会》区别对待吧。 你们看,懂得研究市场和用户的人永远是赢家。虽然他的本业是当医生,但写作给他带来的业余收入还真不少,大概每年有50英镑——都赶上他的正职收入了。 结婚后,他的诊所生意越来越好,又得到了医学博士学位,一年能赚300英镑。 钱不愁,财不愁,老婆孩子热炕头,他也没什么大野心,空闲的时候写写自己喜欢的故事,这样的小日子其实过得很爽。 更重要的是,他也很明白自己的才能边界在哪里。他知道自己写的那些东西最大的作用就是供人们消遣,很难登上大雅之堂,他就喜欢做一个讲故事的人,用故事换点买酒钱,什么文学什么大师,那些虚的整了没用,他从来不去想。 但有时候,你写下的那些文字会挣脱它的创造者本来的意图,自己获得生命,自己掌握命运。 柯南·道尔和他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这样。 他之前写的那些小故事似乎都是为了福尔摩斯的诞生在做准备。 1886年,他尝试写了一个篇幅比较长的故事,讲的是一个男人被杀死在一座房子里,墙上用鲜血写下了几个字。 那就是《血字的研究》。 柯南·道尔把故事的背景设置在他熟悉的伦敦,而不是像之前他写的那些冒险故事那样,发生在荒无人烟的荒野或极地。 在里面,他还创造了一个以前的文学里从未出现过的侦探形象。至于那个侦探形象有什么特点,波叔就不用多说了,因为你们都知道,那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写完后,柯南·道尔心里没什么底。他把手稿寄给了一个熟悉的杂志编辑。那个编辑对这篇小说是“十动然拒”,因为他认为市面上到处都是这样的“廉价小说”。柯南·道尔把稿子投到别的出版社,又被退稿了几回。 你们看,连福尔摩斯都被退稿,你们牛得过福尔摩斯吗,那么考试、找工作碰到的那些挫折又算得了什么? 最后,终于有一家出版社愿意接受《血字的研究》,不过他们提出的条件是:一次性付清稿费24英镑,发表在《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上——没错,要到差不多一年后的圣诞节才会刊登。 没问题,柯南·道尔也没把《血字的研究》看得太重,它只是他写的又一个故事而已,除了比较长一点,没什么特别的。 不过有个叫斯托达特的美国编辑对《血字的研究》情有独钟,他特意从美国横跨大西洋,到英国和柯南·道尔见面。他请柯南·道尔吃饭,以便约稿。 同时应邀参加宴席的还有另一个英国作家。那就是当时欧美文化界思想最前卫、衣着最时尚、才华最高、也是最毒舌的作家—— 奥斯卡·王尔德 柯南·道尔很喜欢王尔德,他后来回忆说,那个晚上美妙极了,令他不可思议的是,王尔德竟然读过他刚出版的一部历史小说《米卡·克拉克》。 他还说,那晚与王尔德的见面,让他觉得好像是在与福尔摩斯共进晚餐。所以后来有研究者说,福尔摩斯的性格里面也有王尔德的影子,比如说他们都很骄傲,又很毒舌。 还有人说,福尔摩斯其实和王尔德一样是个同性恋者。以前波叔不信,现在看卷福和花生的基情满满,不得不说真有这可能。 那顿饭请得真是值。王尔德为斯托达特写出了名作《道连·格雷的画像》,柯南·道尔在1890年交出的作业是《四签名》。 这时候,福尔摩斯已经拥有一些粉丝了。不过要说大火,那得等到1891年,一份新刊物《海滨杂志》创刊。 《海滨杂志》的目标读者很明确:中产阶级。上面可以刊登惊险小说、名人专访、科学论文,有插图,文字明快,没有阅读门槛,但又不庸俗下流,趣味高雅,但又不曲高和寡。 编辑向柯南·道尔约稿,请他写几篇各自独立、但又有固定人物的系列故事。这样读者即使少看了几期也不会跟不上。 他写的第一篇是《波西米亚丑闻》——《神探夏洛克》里面那个漂亮狡诈的艾琳·阿德勒,就是这个故事的女主角。 稿费是31.5英镑。 可《海滨杂志》的销量一下子就飙升到了50万册。 编辑震惊地发现,读者都是为了看福尔摩斯来买杂志的。 机智的他们马上预约了柯南·道尔继续写下去,给他们独家供稿。结果,从1891年7月到1892年7月,柯南·道尔每个月写一篇,一共写了12篇。这就是后来结集的《冒险史》。 《冒险史》写完的时候,柯南·道尔的稿费已经升到每篇50英镑以上,他也已经把诊所关了,弃医从文,专心写作。 从此,世界上少了一个中规中矩的医生,多了一个永垂不朽的作家。 但柯南·道尔更想写的是历史小说。他总是觉得自己侦探小说不太上档次。但架不住《海滨杂志》强烈要求啊,他就想,那我就开个不可能的价格把他们吓走算了,反正现在钱也不愁。 他开什么价?一个系列1000英镑。是之前的两倍。 这是狮子大开口的天价。傻子才答应。 但《海滨杂志》竟然答!应!了! 他们才不是傻子。他们知道,福尔摩斯就是他们的摇钱树,只要把柯南·道尔抓在手里,多少钱都能赚得回。 没办法,谁也不能和钱作对啊。柯南·道尔只能继续写他的福尔摩斯。 《海滨杂志》是对的。福尔摩斯火到不行,无数粉丝给这个虚构的人物写信,跑去找他居住的伦敦贝克街221B号,模仿他头戴猎鹿帽嘴叼烟斗的打扮。 你们现在有多爱卷福,有多爱钢铁侠,有多爱蝙蝠侠,他们就有多爱福尔摩斯,而且,还要爱得多,爱得深,爱得疯狂。 柯南·道尔也成为最富有的作家之一。 但他内心很矛盾。因为他还是想写历史小说。 你说人这执念啊真是…… 所以,他暗暗决定在合同的最后一篇小说里把福尔摩斯给了结掉。那就是1893年12月的《最后一案》,福尔摩斯和他最大的敌人莫里亚蒂教授搏斗,从荷兰的莱辛巴赫瀑布摔下而死去。 我无比沉重地在记事簿上记下这最后的案件,以此纪念我亲爱的朋友——杰出的天才歇洛克·福尔摩斯。 《海滨杂志》的编辑收到稿子都懵逼了。但人家明摆着连钱都不想赚了,你还能怎么着?强按牛头牛也不喝水啊。 波叔想起一百年后的1996年,也出现了这么一个任性的作者。那就是漫画《灌篮高手》的作者井上雄彦,也是不想再被《少年JUMP周刊》编辑的束缚,湘北都已经打入全国大赛的决赛了,却连决赛都没画就匆匆收尾,让包括波叔在内的无数少年无比失落。 柯南·道尔当时这么一弄,比井上雄彦那一出都轰动。整个伦敦,不,整个英国都震惊了,很多粉丝戴上黑纱来纪念福尔摩斯,有人写信臭骂《海滨杂志》和柯南·道尔,更别说几万人退订杂志了。 几乎要造成一起严重的社会事件。 连柯南·道尔的妈妈都写信跟他说,孩子,你这么干不合适。 但柯南·道尔就是这么倔,就是放着丰厚的稿费不去赚,说什么也不能被读者绑架,说什么也要坚持创作的自主权。 换做是你,能做到吗? 一直到7年后,他才重新让福尔摩斯回归,写出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他和读者达成了和解,也和年少气盛的自己达成了和解。 之后,福尔摩斯的故事就这么写了下去。最后一个故事是在1927年写的,这时候离柯南·道尔写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已经过了整整41年,离他去世还有3年。 柯南·道尔和他创造的福尔摩斯一起走完了他的整个人生。 他创造了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侦探形象,从此之后,“福尔摩斯”成为侦探的代名词。 青山刚昌为什么要为自己的漫画《名侦探柯南》那个可以变身的小学生取这个名字?就是向柯南·道尔致敬。 今天,当我们在电视上为卷福发花痴的时候,可别忘了这位任性的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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